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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权益。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劳动合同属于长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短期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共同之处。但是,劳务派遣,这种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太明确,有可能使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而且劳务派遣单位和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难区分,增加了管理难度。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权利和义务也好分清,劳务派遣服务,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劳务派遣办理,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特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二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二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是一民事合同。用工单位=接收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二者没有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要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劳务派遣用工的“三性” 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辅助性:即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从事工作,而该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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